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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故犯

終於有香港人在網上發放電影被捕。海關採取具體行動打擊盜版,當然值得支持,但我對其指控之法律根據有所懷疑。以P2P 方式發放及下載軟件,在現有的版權法下沒有清析定案,也沒有先例可鑑。我對法律認識不多,且看法庭判決。

但以道德層面來說,我認為網上公開發放軟件,不尊重知識產權而且損害版權持有人利益,是不當的行為。奇怪的是有很多年輕人視版權如無物,甚至把發放說為「分享」,認為是正義而且值得表揚的行為。他們理直氣壯,好像完全沒有發現侵權問題,也沒有懷疑自己有沒有錯。到底這是社會價值觀問題,是無知,還是自欺欺人?用一大堆藉口,把事件合理化。謊話說一百遍,連自己都相信了。

我也許沒有資格譴責他們,因為我也偶爾下載、購買、及使用盜版軟件。分別只是我知道這樣做是錯的,也可以說我是明知故犯。為了享受利益,有時我會做出自己認為不恰當的事,這是我的矛盾。或許把道德底線拉低,不去計較對於錯,可以活得更輕鬆自在。但是我還剩下的良心告訴我不可以自欺欺人,我不願意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。

我就是這樣,在帶有罪惡感的生活中掙扎。

參考新聞:
男子網上發放BT電影被捕 【明報】

One Response to “明知故犯”

  1. Hubert Says:

    Last night was my fist time using BT to D/L stuff. My feeling is exactly like you, Sunny. I know is wrong but once in a while I would do some 明知故犯 stuff…

    I was looking for some UFC fighting Movie. Which is I can’t found it in hk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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